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淄博市被确定为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今年1月,我市成功创建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5月,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跻身全国十强,位列全国261个地级市第10位;7月,成功创建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信用建设基础,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大力拓展惠民便企应用,聚焦信用优化营商环境,“诚信淄博”城市品牌越发闪亮。
强“配置”,聚力凝聚工作合力。
为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我市专门成立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区创建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难题解决等工作。健全政策体系,将“诚信淄博”建设纳入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形成了以《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淄博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为统领,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联合奖惩、重点领域信用建设等政策性文件为配套的政策体系。
夯“基础”,聚力完善设施支撑。
我市坚持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中国”(山东淄博)网站等载体建设为基础,着力打造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建共享的“总枢纽”。推动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参与构建全省同标准、全覆盖的一体化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和管理体系。截至目前,平台已累计归集信用信息8.4亿条。
重“服务”,聚力实施信用监管。
淄博全面落实事前信用核查制度,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办件平台嵌入信用核查模块,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全面推广使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实现市场主体办件必查“信”、审批必用“信”。积极探索推进事中信用分级监管,对市场主体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在20多个领域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实现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时时不安”。依法依规开展事后信用联合奖惩,建设自动化联合奖惩系统,实现全国红黑名单实时全量查询和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的同步应用,产生联合奖惩案例400多万条,构建起了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协同监管机制。健全高效便捷信用修复服务机制,坚持“接件即审”,“一对一”为企业提供保姆式信用修复、信用异议服务,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3000余条。
拓“应用”,聚力加强信用赋能。
淄博深入拓展惠民便企“信易+”场景应用,为市场主体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行“承诺即入”信用审批新模式,将106个高频办理事项纳入改革清单,实现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实施信用融资“春风行动”,打造中小微企业融资平台,推出“齐鑫贷”“技改贷”“租金纾困贷”“齐惠商户贷”等信用贷款产品。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试点,发布地方标准,推出典型企业39家,试点经验获得省级推广。在桓台县开展“信易+”惠民便企场景应用试点,实施信用“五进”工程,搭建场景应用80余个,建成信用超市256家,享受优惠诚信个人达4万多人。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以成功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新起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聚力营商环境提效争先,持续擦亮“诚信淄博”城市名片,推动美德淄博、信用淄博建设,为实现“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提供信用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