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以来,全市工商联系统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抓好贯彻落实,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准确理解把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广大民营企业家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领会《意见》内涵实质,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勇担责任,助力全市民营经济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李翠霞 淄博市女企业家商会会长、淄博中祥泰富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 《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经过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后作出的果断决策,在当前形势下,对民营企业无疑是一场及时雨、一剂强心针,提振了民营经济发展信心。《意见》要求多方面、多维度关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为经济发展破题攻坚奠定了坚实基础,极大增强了民营企业家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归属感、荣誉感和积极性。作为一名民营企业经营者,我怀着激动心情反复研读《意见》内容,学习领会相关精神。市女企业家商会第一时间通过网络转发、现场研讨等形式开展交流学习,认真领悟贯彻《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围绕思想引领、资源整合、精准服务等重点方向,为会员企业提供融资、融智等多方面支持,最大限度为企业发展赋能助力。 赵小余 淄博市温州商会会长、淄博连城(周村、临淄)智造小镇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意见》从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既全面又细致,及时回应了民营企业家的所忧所虑。作为一名从八十年代开始创业,从纽扣、电气到工业地产领域扎根三十余年的民营企业家,看到《意见》出台,我深受鼓舞,再次感受到国家对民营经济一贯的关心和重视,增强了投资发展的信心,更加明晰了未来发展的方向。作为商会会长,我将带领会员企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强会员思想政治引领,坚定理想信念,矢志不渝跟党走,持续弘扬企业家精神,安心创新创业、努力增收增效,不断把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为推动淄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董开宇 淄博鲁西南商会会长、淄博诺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意见》为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方向和指引,对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意见》强调了民营企业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围绕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将有助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也将激发民营经济的创新发展。我们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民营经济将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下一步,商会将召开理事会带领大家一起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积极弘扬企业家精神,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主动回报社会,展现新时代民营企业的社会担当。 周显 淄博市江苏商会会长、中大慧科不锈钢产业园总经理 《意见》围绕当前民营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以高含金量举措力促民营企业发展。围绕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等进行强有力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厚望,是给民营企业家的“定心丸”,是做大做强民营企业的“指南针”。我将团结带领商会会员,充分学习领悟《意见》精神,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形势政策,心无旁骛地做好主业实业,推动企业发展行稳致远。同时,持续发挥园区优势,集聚产业要素资源,勇担服务地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光荣使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为淄博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发展新引擎贡献力量。 殷春华 淄博徽商商会会长、山东俊风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 邹爱华 淄博川渝商会会长、山东嘉锐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辉新 淄博市装备制造业协会会长、山东先河悦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毕思河 淄博市中小企业商会会长、山东巨能数控机床有限公司董事长 《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将民营经济的功能与作用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出台的一系列举措,及时回应了民营经济的关切和利益诉求,给民营企业吃了一个“定心丸”,提振了市场信心。市中小企业商会将在《意见》指引下,坚持以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引导广大会员企业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新创业、回报社会的典范。发挥政企沟通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为会员企业提供多领域服务,及时反映和疏通中小企业创业创新难题,合力探索跨界合作、组团出海的方式路径,以更坚实的攻坚力量助力中小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