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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吸收直属会员的通知
摘要
淄博市各团体、企业、个人: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的助手。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进一步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民营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中的主渠道作用,淄博市工商联现面向全市广

淄博市各团体、企业、个人:

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的助手。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进一步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民营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中的主渠道作用,淄博市工商联现面向全市广大非公有制经济群体,吸纳发展新会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入会条件

凡承认《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在淄博市注册或经营,且能够积极参加淄博市工商联各项活动的团体、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成为直属会员。直属会员可参加市工商联组织的参观考察、学习培训等活动,接受市工商联提供的政策、融资、法律、人才等服务。特别优秀者经综合评价、实地考察后将作为市工商联政治安排的优先考虑对象。

(一)团体会员面向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具有法人资格的区域内各类工商社团和其他有关社会组织。

(二)企业会员的主体是民营企业,主要包括:由内地自然人或民营资本独资、控股或拥有实际控制权,按照《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规定,依法设立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由港澳自然人或工商资本在内地依法设立的独资、控股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等。

(三)个人会员面向所有民营经济人士,主要包括:民营企业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民营企业中持有股份的主要经营者,民营投资机构自然人大股东,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工商领域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相关社会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民营中介机构主要合伙人,在内地投资的港澳工商界人士,有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等。

二、报名时间

入会申请可随时提出申请,市工商联原则上每年集中办理吸纳一次。

三、入会程序

1.在“淄博商会”微信公众号中阅读《淄博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吸收直属会员的通知》,在附件中按类别下载“入会需提供资料”,并详细填写团体、企业或个人真实情况。

2.将填写好的入会资料发送至市工商联会员科电子邮箱存档。

3.市工商联相关工作人员将对报送资料的团体、企业、个人进行资料审核和实地考察,吸收符合入会条件的团体、企业或个人为直属会员,并统一颁发市工商联直属会员牌匾。

4.此项工作解释权归淄博市工商联会员科,需了解情况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533-3118737。




淄博市工商联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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