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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程

淄博市工商联直属会员发展工作规程

为贯彻落实市工商联机关工作制度正规化要求,确保市工商联直属会员发展工作规范有序,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和山东省工商联组织建设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一部分  会员种类

一、企业会员。主体是非公有制企业,涵盖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港澳投资企业等。

主要包括:

经各级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在淄合法经营的各类非公企业。

二、团体会员。主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行业协会、行业商会、异地商会、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等工商社团和其他有关社会组织。

主要包括:

    1、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工商社团和其他有关社会组织。

2、驻淄工商类商会、协会组织。

三、个人会员。主体是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和经营者、个体工商户;与工商联工作有联系的有关人士、在内地投资的港澳工商界人士;与工商联建立工作联系的单位代表。

主要包括:

1、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主要投资者和经营者。

2、在本市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

3、与市工商联工作有联系的有关人士、港澳同胞中工商界知名人士。

4、与市工商联建立工作联系的单位代表。

5、原工商业者。

第二部分  入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二、主动同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热心工商联事业,承认《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承诺履行工商联会员义务。

四、入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至少经营1年以上。

五、团体会员应首先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成为合法社团组织后,再以团体会员身份加入市工商联。

第三部分  发展原则

按照“积极发展、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化结构、加强服务、动态管理”原则,以发展企业会员和团体会员为重点,以规范管理和优化服务为基础,加快会员发展速度,提高会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工商联会员在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第四部分  发展程序

一、接受申请。凡拟加入淄博市工商联成为直属会员的,须向市工商联提起申请,并得到初步认可,接受申请。 

二、填写入会审批表。申请人按会员分类填写企业、团体或个人会员入会审批表,审批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版入会审批表(表格可从淄博商会网站下载)。

三、提供相关材料。

1、申请企业会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三证合一”证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2) 企业情况介绍1份。

(3) 企业法人代表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2、申请团体会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本社会团体组织加入市工商联的申请报告1份。

(2) 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 本社团法人代表简介1份。

(4) 本社会团体的基本情况介绍1份。

(5) 本社团法人代表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申请个人会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简历1份。

(2)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聘书等复印件各1份。

(3)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 工商经营者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以上各类材料均用A4纸打印,并留出装订线2.5厘米,与入会审批表一并送交市工商联会员科。

四、考察审批。入会审批表和相关材料由会员科初审合格后确定拟发展会员对象。经分管领导进一步审定,会同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由会员科提交市工商联主席办公会研究审批。

五、批复备案。经市工商联主席办公会听取汇报、研究决定后,批准入会。会员科根据主席办公会决议,登记备案会员信息、制作会员入会批复和会员证。

六、举行新会员入会仪式。由会员科筹备起草新会员入会仪式方案(草案),经市工商联主要领导审定后,适时举办新会员入会仪式,正式吸纳批准入会的企业、团体和个人成为淄博市工商联直属会员。新会员入会仪式参会人员:市工商联领导;市工商联各科室负责人;新入会会员。新会员入会仪式主要内容:1.宣读入会批复;2.向会员代表颁发会员证;3.介绍市工商联基本情况,解读《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相关内容;4.请工商联老会员代表谈入会体会;5.请新会员代表表态发言;6.结合新会员需求举行知识讲座、业务培训、企业参观考察等活动;7.请市工商联主要领导讲话。